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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拆迁补偿纠纷再起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04-26 15:23

北京平谷拆迁补偿纠纷再起

    委托人李某于平谷夏各庄村有宅基地面临拆迁。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平谷分中心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对李某房屋所在地区实施拆迁,同时委托北京中咨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房屋评估,评估补偿总额为543242元,评估结果包括装修及附属物在内。

    本案中,该《房屋拆迁许可证》及评估报告均于2009年作出,时隔三年才具体落实并送达被拆迁人手上,并于2012年3月20日平谷区建委作出拆迁行政裁决。委托人认为评估价格不合理,并非按照现年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但负责拆迁补偿安置的工作人员只称不符合政策无法满足要求为由推脱。经咨询杨波、李吏民两位律师后,委托人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律师分析,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纠纷的根本原因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因为国家尚未制定统一法律,各地实践操作中忽视农民利益现象,在经济发达城市的城郊结合部表现尤其突出。本案评估报告是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做出,未能真实反映房屋现在的市场价值,通过对拆迁行为合法性审查,依据国家现行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政策,可以帮助当事人争取按照市场价值补偿安置。
  
     因拆迁工作在2009年已经启动,三年来我国通货膨胀严重,物价水平较三年前大幅上涨,再按照三年前作出的评估报告(依据2003年标准)进行补偿评估,极不合理,据此可要求按照现行市场价值公平补偿;同时,政府拆迁手续包括拆迁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是否存在程序和实体上均存在违法之处呢?鉴于委托人已经表达了对当前居住条件的认可,可通过相应复议及诉讼程序撤销上述文件,阻止违法占地行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